北京一“二房东”卷款千万跑路 涉及上百位租客警方已介入

多位受害租户表示,自己是在公司内网平台上看到的租房信息。罗女士看房后,和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于10月18日入住。“签约的时候,他出示了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房本上不是他,他说是他表哥的房子,没想过他会是骗子。”

一个月的租金是9100元,按年付租金的标准,罗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近12万元。然而10月23日,链家和房东就来找罗女士收房了,罗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信任的张某竟然是“二房东”。

罗女士之后了解到,“二房东”张某跟中介签约的价格是13500元/月。优惠的价格成为张某和租客们年付谈判的关键,也让张某顺利实现了“长收短付”,并最终套取资金后跑路

很快,越来越多跟张某签约的租户发现被骗。除了采取大厂内网、熟人介绍的方式外,张某还曾使用印有自己名字的假房产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获取租客信任,让租客产生“张某的房子是业主直租”的错觉。

针对这一事件,多家涉事长租机构和房屋中介机构发布回应。

自如相关负责人对总台央广中国之声回应称:“目前这一事件向我们寻求帮助的租客已经有50余人,我们决定将全额承担他们受到的损失,涉及金额预计超过500万元。”

北京链家方面表示,将垫付该事件房源所涉客户的全部损失;且两套涉及的房源为普租业务,即直接与房源业主签订的合同,目前已解决。

我爱我家方面则回应,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小组协助侦查,不会强行要求租客搬离。

“二房东”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如果假冒房主骗取租金 涉嫌构成诈骗罪

针对“望京二房东跑路”事件,“二房东”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分析,从刑事的角度来讲,如果“二房东”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租金的目的,而且伪造了房产证,假冒房主出租房屋、骗取租金,达到入罪金额标准时,涉嫌构成诈骗罪。

岳屾山说:“从民事的角度,如果他是以‘二房东’的身份进行转租,也就是他没冒充自己是房主,而是说‘我就是二房东’,就要看原来的房主对他的转租行为是否知情并且同意。‘二房东’如果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进行了转租,房主可以解除他和‘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

律师:暴力清退租户不合法

中介应当承担失职责任

张某一个人竟能从中介租来这么多套房屋,中介难道不会起疑心吗?

记者随即以租户身份向一位房产中介经纪人咨询了位于望京某小区的若干套房源,该经纪人介绍,公司对同一人租多套房并没有限制;如果要转租,则需要跟房东具体协商。尽管经纪人一再强调,房子不能私下转租、不能存在“二房东”的角色,但跑路的望京“二房东”张某还是靠着这些中介的房源骗了百余位租客。

有媒体报道,一涉事租客称,在他租房的两年间,房东和中介曾先后两次入户,已获悉房子被转租的事实;租客认为,这相当于中介默许了“二房东”转租。

对于“二房东”的转租行为,中介是否要间接承担部分监管责任呢?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抖客网,此事件中,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面对张某大批量租赁房屋的行为,应当审慎核实其租房用途。付建分析:“嫌疑人张某跑路后,有租客遭到暴力清退肯定是不合法的,该事件中,中介对房屋具有直接监管责任,其对于张某转租事件本身就应当承担失职责任。更何况部分中介明知情况还默许转租,甚至已经形成了合法转租的事实情况。所以,中介无权暴力清退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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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多位受害租户表示,自己是在公司内网平台上看到的租房信息。罗女士看房后,和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于10月18日入住。签约的时候,他出示了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房本上不是他,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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